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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忠”式教育是小学生自杀的元凶

  张楠之

  10月24日,安徽一小学两名女生在教室内服毒自杀,并留遗言称“怪数学老师”,之后被送医抢救。事后孩子表示,她们喝药的直接导火线是数学老师多次催要补课费,让自己觉得很没面子,“不想活了”。一些家长则直指数学老师开设辅导班借机敛财,并在班里搞歧视。(11月20日东方网)

  从两名女生的遗言和其事后所述,她们的自杀确实与数学老师及其催要补课费有关。近些年,类似的事情并非孤例,因为学校乱收费、老师体罚等而导致的中小学生自杀事件,时有发生。当事学校和老师当然应该受到批评甚至谴责,但一味地谴责学校和老师,却未必是寻找解决问题办法的良方。毕竟,实施自杀行为的是当事学生自己。

  按说,无论是乱收费还是体罚,都不是不可解决的难题,即使限于个人能力,这些孩子们自己无法解决和面对,他们还可以求助于家长,甚至求助于警察等外力。那么,为什么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们没有向其他人求助,而是径直采取自杀这样一种最不应该采取的手段呢?

  从家长的角度来看,综观类似事件的导火索,无论是乱收费还是体罚,都不是突然发生的,而往往是有迹可循的在一段时间内持续或重复发生的事情,那么,家长的事后指责为什么没有在事前成为对乱收费或体罚有力的指责?如果在悲剧发生之前,学生尤其是家长能够对此表示不满,并且将之反映到有关政府部门或媒体,使得开设辅导班借机敛财或体罚的行为被取缔或被制止,悲剧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呢?

  更重要的是,看看我们的教育,从小学到中学甚至到大学,从来没有老师也没课程告诉过学生们:来自任何个人或组织的乱收费都是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无论你犯了什么样的错误,无论是以什么样的名义,任何人都不能对你实施体罚。而所有的教育都在有意无意地向他们暗示或明示:学校和老师所说的话就是“圣旨”,是不可质疑和必须遵守的;老师永远是为学生好的,因为是为你好,所以不容质疑,体罚也是为你好,当然也不容质疑。或者换句话说,我们的学生被教育得对老师有一种类似臣子对皇帝的“愚忠”,对其惟命是从。这样的结果必然是面对来自学校和老师的伤害时,孩子们既想不通有何不妥,也不会去主动寻找解决之道,结果就只能是越想越觉得现状无法解决,最终采取自杀等悲剧性手段解决问题。

  所以我认为,素质教育在根本上,就是首先对孩子们进行权利意识的教育,从小培养孩子们自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要培养他们敢于与一切不正当的行为作斗争,首当其冲的就是同来自学校和老师的不正当行为作斗争。只有如此,被乱收费和体罚逼得自杀的情形才有可能彻底绝迹。而在孩子们长大之后,才有可以真正具有自觉维护公平、正义的公民意识。这不仅是中小学生之幸,更是社会之幸,国家之幸。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漫步】

发布时间:2011/12/28 1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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