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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建筑企业须为农民工“晒”工资

 11月2日后,乌鲁木齐建筑企业在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后,每月工资发放表要在工程项目醒目位置公示5日以上,同时公布项目负责人电话。农民工朋友们别忘了核实自己的工资情况。

  11月2日,市政府召开了乌鲁木齐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暨建设领域“双清”工作动员大会。

  “工资发放表实行公示制度后,一旦工人发现工资发放表没有公示、工资没发或者实发与工资发放表不相符,都可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市建委副主任丁雪峰说,在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市建委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门联合下发了文件。

  据了解,分包企业是分包工程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方,其法定代表人是直接责任人。所以根据规定,工程分包企业要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班组长等不具备用工主体的个人,要留存工资发放记录。

  近年来,随着乌鲁木齐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建工程项目逐年增多。市建委主任马伊磊说,今年我市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653个,建设面积1159.97万平方米,而去年乌鲁木齐建设面积在1000万平方米左右。目前乌鲁木齐有建筑企业1180家、从业人员22万人,其中农民工达到12万人。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文智介绍,截至目前,今年我市共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6296.8万元,涉及农民工2万余人,补签劳动合同10.9万份,为4.2万名农民工补缴了工伤保险,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87亿元,返还3058万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宏斌强调,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指定专门领导负责解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近期,乌鲁木齐将对2011年度在建、竣工工程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摸底排查。凡发生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建设单位,将一律不予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新开工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来源:天山网

【编辑:漫步】 

发布时间:2012/1/6 1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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