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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萱历数剧组“七宗罪”:有人要我参加不明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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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王兆祥、宣萱、吴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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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萱自称“问心无愧” CFP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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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萱和商天娥(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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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萱和胡杏儿(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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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日华

  宣萱最近因缺席都市剧《祥子的故事之新都巿人》(以下简称《祥子》)的上海杀青记者会而被指耍大牌,一向直言直语的宣萱前日发表声明,详细列出该剧组中“有些人”的“七宗罪”,包括利用粉丝、逼去饭局、拖欠片酬等。在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火气正旺的宣萱更是高呼:“我问心无愧!”《祥子》剧组方面则作出回应,称“当中有很大的误会”。

新闻回顾

  宣萱缺席被指耍大牌

  1月9日晚,《祥子》在上海举行关机发布会,导演邝业生携男主演吴启华、王兆祥等亮相,剧中女主角宣萱缺席。有剧组人员爆料,宣萱拍摄期间耍大牌,与剧组人员不和。而该剧的投资人兼主演王兆祥语带所指地称宣萱为“大明星”,还指她为人“强势”,推荐她下嫁“没火气”的上海男人。

  宣萱发火

  “拍剧问题最多一次”

  对此,宣萱前日发表了一份公开声明作出澄清:“这是我拍剧以来发生最多问题的一次,我不想被人利用做宣传,也不是对骂,但不甘心被屈(冤枉)。”声明中,宣萱怒斥剧组有“七大罪状”:利用粉丝、逼去饭局、冒名租场、拖欠剧酬、惨遭忽视、大话连篇、骚扰家人。

  据了解,《祥子》的投资方正是主演王兆祥及其妻李珈谊。宣萱在声明中并未指名道姓,而是以“有些人”代替。她说在剧组里,“有些人”才是真正的“大明星”:“每天不带剧本就来拍戏,但又忘记对白!”宣萱还表示自己被要求出席“饭局”:“(有人)在拍摄期内要求我出席不知名的饭局,但我不答应。”

  日前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宣萱再次指责该剧组:“这两个月连基本的尊重都没有,无谓的饭局好多,我拒绝去。剧组又私下联络我的粉丝来探班,之后一些粉丝说被迫拿着‘其他人’的牌子,搞到他们很无奈!”宣萱表示自己与其他内地剧组均合作愉快,只有这次是例外,并斩钉截铁地说:“我问心无愧!”

  剧组回应

  “当中有很大误会”

  《祥子》剧组的工作人员踢爆宣萱不仅住的酒店是全组台前幕后中最好的,还屡次因为片酬问题拒绝拍摄:“有次祥子的老婆亲自挺着大肚子去银行给她转账,只希望能尽快完成拍摄。”王兆祥的太太李珈谊日前现身香港时也说:“当中有很大的误会,我跟宣萱很少接触,希望跟她平静地谈一谈。”李珈谊疑有人“从中作梗”。

  王兆祥昨晚作出回应,对宣萱的“指控”一一否认。他称宣萱所说的“饭局”其实是朋友间的聚会,并非商业性质,而且宣萱拒绝后他也没有再强迫她赴约;此外剧组没有刻意拖欠宣萱的片酬。

  搭档调解

  吴启华:女艺人比较敏感

  对于王兆祥和宣萱的骂战,《祥子》的另一男主角吴启华则充当“和事佬”角色,希望息事宁人。他先是在杀青记者会上替宣萱说话:“哪个女演员不难说话呀,成功的女孩子都是大女人,蔡少芬也很‘大女人’。”

  在宣萱发表声明痛斥剧组后,吴启华再次接受港媒采访,表示已经收到片酬尾款,而宣萱所说的“粉丝举牌事件”自己也知道,那是在开机仪式上发生的,因此宣萱刚进剧组就很不开心。不过,吴启华还说:“女艺人总会有些敏感,像我这样的男人就没什么所谓了。”

  《祥子》导演邝业生也称是因为两地演员的文化差异才引起误会:“宣萱很西化,她要求的守时、纪律,就算是香港男演员都未必能做到,何况祥子是第一次做男主角。”

  港星力撑宣萱

  黄日华:宣萱,您的表演绝对专业,和您合作多次,开心!演员争取自己的权益,拒绝无谓应酬、饭局,绝对合理,我也是一样!

  李克勤:绝对同意!Jessica(宣萱)是个100%专业的演员,莫生气!

  宣萱屡传“不和”

  《难兄难弟》PK张可颐

  宣萱1997年拍摄《难兄难弟》时曾炮轰张可颐。当时电视剧未能及时杀青,宣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指同剧演员张可颐经常迟到以致拖慢进度。张可颐立即反击,揭露宣萱拍戏时经常笑场,是“NG王”。二人的骂战持续多日。

  《掌上明珠》PK商天娥

  2009年,宣萱和商天娥合作《掌上明珠》时有互扇巴掌的戏,有传两人当时居然是“真打”而不是借位。此后她们的关系更加恶劣,该剧男主角林保怡在采访中也透露:“我想没办法找到她们俩一起同桌吃饭。”

  《万凰之王》PK胡杏儿

  2010年,宣萱在拍摄TVB重头戏《万凰之王》时,被杂志踢爆她不满胡杏儿角色抢戏,多次与高层交涉要求改剧本。由于要求得不到满足,据说宣萱因此与胡杏儿不和,拍摄间隙还曾拉大部分工作人员去餐厅吃饭,不与胡杏儿同桌而食。

  宣萱声明

  这是我拍剧以来发生最多问题的一次,我不想被人利用做宣传,也不是对骂,但不甘心被屈(冤枉),所以,这会是唯一的一次回应:

  1.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有人利诱我的粉丝出席初次发布会,粉丝到场后,硬要求他们举起早已准备好有他名字的牌,扮作他的粉丝。

  2.在拍摄期内要求我出席不知名的饭局,但我不答应(不清楚是否有不道德行为)。

  3.未得我同意,利用我的名义租借场地拍摄,并答应对方我会合照以作交换条件。(因以上两种情况,我就被称为不配合宣传,不肯拍照)。

  4.我收不到尾期酬金停工,仍说我不对,还说要我作出赔偿。

  5.其他演员问及杀青日就爽快答复,我数次追问也只是支吾以对。

  6.在最后关机发布会日不足两天前,才静悄悄把出席发布会的通告放到我房间(仍没有直接告诉我),但合约清楚写明在合约期内如须我出席发布会,须我方书面同意,再一次的不坦白,令我非常不安,我再也无法承受了!

  在一些活在自我中心的人眼中,我怎会是大明星,我只会是一块绿叶,有些人的架子大到我才招架不来,每天不带剧本埋位(指到片场拍戏),但又忘记对白!每拍一个镜头都须三番四次请埋位,他才施施然从休息室走出来!但每次有记者在场,情况便不一样了!

  ……说我是强者,倒不如说我是一个被欺负的可怜女子,一个人在外工作,多次被瞒骗。他人为了达到目的而说了无数谎言,最可恨还要骚扰我的家人。我早已不被尊重,尊严被践踏,我已身心疲累,但仍紧守演员的专业操守,按合约完成所有的拍摄工作。这次是很好的教训,日后会更加带眼识人,小心选择工作。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漫步】

发布时间:2012/1/13 11: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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