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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路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0kV~35kV高压断路器的大小修周期、项目和检修工艺及运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10kV~35kV高压断路器的检修、运行及质量管理。
2 高压断路器的检修周期、项目和技术要求
2.1 高压断路器检修周期

电压等级  
设备名称  
大修周期  
小修周期  
临时性检修  
35kV  
多油开关  
3年  
1年  
设备缺陷或运行故障时  
SF6开关  
5年  
1年  
少油开关  
3年  
1年  
真空开关  
3年  
1年  
10kV  
真空开关  
3年  
1年  
2.2 高压断路器大修项目及技术要求
2.2.1 灭弧室解体清洗,调换损坏和不合格部件,调换所有密封件,SF6开关吸附剂调换。(注:真空断路器不作灭弧室解体处理。)
2.2.2 动触头、静触头、过渡触头、弧触头、各导电触指检修,调换退火、老化的弹簧和其它有缺陷的部件。
2.2.3 灭弧室帽、罩、盖及逆止阀等附件的检修,调换密封件及其它不合格部件。
2.2.4 灭弧瓷套检修,调换有关密封垫、卡固弹簧。
2.2.5 并联电容器检修,无损坏及渗漏,介损测试应合格。
2.2.6 并联电阻检修,无烧伤变形,阻值测试应合格。
2.2.7 绝缘拉杆检修,不损坏、变形、受潮,绝缘试验合格。
2.2.8 传动机构箱、传动拐臂箱检修,调换不合的轴、销、拐臂、连杆等。
2.2.9 缓冲装置检修,无损坏、变形,否则应更换。
2.2.10 传动连杆检修,调换锈蚀、变形、损坏的接头、销子、连杆等。
2.2.11 本体各部位机械尺寸检测,如有不合格应调整合格,否则应更换有关部件或重新装配。
2.2.12 分合闸指示器检修,应指示正确明晰。
2.2.13 加注合格油或抽真空充SF6气体,整体无渗漏,油位或气压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2.2.14 电磁机构的检修
2.2.14.1 分合闸连板及锁扣检修,连板及各轴销应完整、无变形、损伤、严重磨损,锁扣扣合可靠,动作灵活,各项机械尺寸合格。
2.2.14.2 分合闸线圈及铁芯、接触器、电气回路完好、可靠,接线牢固,绝缘良好。低电压动作试验合格。
2.2.14.3 分闸弹簧及附件完好,动作可靠。
2.2.14.4 辅助开关检修,辅助开关动作正确可靠,接线牢固,触片接触良好,无损伤。
2.2.14.5 高压断路器各项绝缘试验合格。
2.2.14.6 高压断路器各项机械试验合格。
2.2.14.7 断路器金属件外表面应涂上除锈油漆。
2.3 高压断路器小修项目及一般技术要求
2.3.1 检查高压断路器油位或气压应正常,无渗漏现象,否则应予处理。
2.3.2 外绝缘件清扫,检查紧固、锈蚀,如有缺陷,应处理。
2.3.3 引线、线夹、过渡连接等处理检查,应无异常。
2.3.4 机构传动部件无异常,传动正确可靠,加注润滑油。
2.3.5 分合闸指示正确可靠。
2.3.6 断路器接地完好。
2.3.7 机构机械及电气部分检查、清扫,加注润滑油,如有异常应予部分解体处理。
2.3.8 模拟传动试验应无异常,如有异常,应进一步检查处理,有必要时进行部分解体处理。
2.3.9 分合闸低电压动作试验合格。
3 运行要求
3.1 多油、少油断路器的运行维护与检查
3.1.1 运行操作班巡视人员在每次巡视时,应对开关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每月还应进行一次夜间熄灯检查。
3.1.2 断路器在运行中的检查内容。
3.1.2.1 套管、支柱等瓷质部分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和放电现象。
3.1.2.2 开关内部有无异声、异味。
3.1.2.3 各引线及连接部分是否可靠,有无发热现象。
3.1.2.4 开关分、合闸指示器位置是否正确。
3.1.2.5 机构箱、端子箱门关闭是否良好,有无锈蚀腐烂现象。
3.1.2.6 保护及重合闸传动试验动作正常,音响和信号应正确。
3.1.2.7 相位及相色漆正确鲜明。
3.1.2.8 传动部件开口销子应销好。
3.1.2.9 机构箱、端子箱内清洁,门关闭灵活,端子排接线螺丝无松动。
3.1.2.10 开关上面无遗留杂物及临时短接线等。
3.1.2.11 合闸弹簧齿轮和机构转动部件应有润滑油。
3.1.2.12 控制熔丝、合闸熔丝配置正确,并挂牌。
3.2 真空开关运行中注意事项
3.2.1 真空开关玻璃泡内的铜罩在真空度降低时会变颜色,当变为紫红色时,说明真空泡已严重破坏,严禁使用该开关带电操作,应将开关改为非自动。
3.2.2 当开关支持绝缘子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或真空断路器出现真空泡坏的丝丝声,应向调度部门汇报,申请立即停电处理。
3.3 开关的正常操作
3.3.1 开关正常带电分、合闸操作应在监控机上进行。电磁机构的开关严禁手动带电合闸操作。每次操作开关后,应核对遥测值和红绿灯指示是否正确,并应到现场检查设备的实际状况和分合闸指示器是否正确。
3.3.2 开关严禁使用回旋式千斤顶手动带电合闸操作。
3.3.3 开关连续合闸三次后应停止一段时间再操作,以免合闸线卷过热烧坏。
3.3.4 装有自动重合闸的线路开关,当故障跳闸次数达到比规定次数少一次时,应与调度部门联系停用其重合闸(由管辖调度发令)。
3.3.5 开关在合闸送电前,应检查有关保护有否正确投用。
3.3.6 开关检修时,应断开其操作电源(包括操作控制电源、合闸电源,必要时应停用信号电源)。
3.4 遇到下列情况,经确认后,现场运行人员可先处理,然后汇报调度部门。
3.4.1 拉开直接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电源开关。
3.4.2 拉开BZT动作未能跳开的开关。
3.4.3 因人员过失造成开关跳闸,若系单电源线路或直接对系统及用户无影响时,可立即合上开关,恢复送电。
3.4.4 对上述装有重合闸的线路开关,如用手动紧急分闸(拍掉)时,应先停用重合闸,以免分闸后,再次重合。
3.5 开关在分合闸操作中,发现跳闸线圈或合闸线圈冒烟时,应分别立即切断控制回路或合闸回路电源。
3.5.1 开关在操作中发现拒分拒合的常见原因。
3.5.2 当地监控不能操作(返校不正确),通讯不良,DISA装置故障。
3.5.3 合闸熔丝熔断或接触不好,合闸接点接触不良,合闸线圈断线,合闸回路断线,合闸铁芯卡涩,合闸接触器灭弧室与动触杆卡住,合闸电压太低等。
3.5.4 合位灯或分位灯不亮,控制回路断线。
 
发布时间:2012/8/29 13: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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